“沈吟招,你是性冷淡。”
“嗯……”我想了想,补充道,“那你是肾衰竭。”
“你……”
郭瑞齐灵活地拐过人来人往的大闸门,单手拎着书包搭在肩上,他跳到我面前就要开口。
我面无表情打断他,“闭嘴。”
郭瑞齐长得比较普通,不行,说话要好听点,他长得很周正,健康的微棕皮肤,上到短到一摸就扎手的头发,下到没有老师通报批评秋冬都不改的短裤。
“招招。”
魏楮堂摘下他的机车帽抱在怀里,一见我就再一次冰雪消融,他笑起来的时候我都怀疑这个男人是不是有蛊。
只驯化一个人的蛊。
“我要走了。”
“快滚快滚。”郭瑞齐提了提他的书包肩带,小声嘀咕道,“有哥接了不起啊……”
不知为什麽,每到星期五,这个男人就会准时开着他黑亮的机车,停在我学校门口来接我。
有时候我出来晚了些,他就长腿撑地,就着头盔支起手肘撑着脑袋发呆,唯有那双有棱有角的眼睛扑闪扑闪地,像位英俊潇洒的思想者。
明明挺自然的姿势,他做起来就莫名好看。嗯,好几个女生都在路过时盯着他看。
所以每次我都尽量准时一点,不让他等,没什麽原因,反正我就是想准时,这是种品质。
“哥。”
“嗯。”他把头盔给我戴上,熟练地把扣子扣好,“头盔戴好,坐稳了。”
“好。”
可他到这里从不飙车,我也没见过他飙车,我甚至觉得隔壁王大妈骑老二八的速度都比他快。
我虚抱着他结实的腰,“哥,你开机车来这里,却跟拖拉机一个速度。”
“你太小了,光天化日带你飙车你妈不得剁了我。”
“哦。”
他说话的时候腹背有微振,我居然想靠在他的背上听听他那能与人共振的声音,“还有,怎麽又招招招招地叫。”
魏楮堂低笑了声,加了点速,“多可爱啊,不觉得有反差萌麽?”
我扯着他的衣服,不说话。
***
後来,这个男人过完了他隐居避世的日子了,事情风头一过,他就要回家了。
临走之前,他还朝许琦素感叹在这里的日子过得悠闲自在,都不想回去收拾公司里的那些烂摊子了。
许琦素冷冷看了他一眼,语气半含笑半含怒,“你不想滚我还盼着你滚呢,大少爷脾性,赖这里还得我伺候你,让你把几个碗擦干都能把碗磕出个口子,我是供不起你这尊大佛了。赶紧的,麻溜地滚回家。”
“素姐——”
许琦素看他的眼神像看另一个不省心的儿子,“记得少熬夜丶规律吃饭,还有,帮我跟谭姐问个好。”
“好好好——”
他人是搬走了,但他每个星期都会从市区过来接我放学。
我问过他这麽锲而不舍的原因,他给出的答案是:城区不给开摩托,他有空就过来玩玩。
他每次来都不穿西装了,而我妈每次都会预估好他的饭。平日里都是我妈做饭我洗碗,他来了我就多了一个人帮忙。
虽然他只会把洗干净的碗筷擦干放好,但起码有进步,因为他不会把碗磕破了。
他仿佛想再度融入这里,他成功了一点点。
但我还是不理解,不理解为什麽有人会喜欢往这破败霉湿的小巷子里钻,就像就算是阴沟里的鼠,也知道要首选去米仓里觅食而不是废物回收站一样。
于是,一次我跟他待在房间里一起看书的时候,我委婉地问他,“哥,你觉得……一个从来都养尊处优的人,经常去到一个肮脏霉湿的地方是为了什麽?”
魏楮堂闻言,从书页里擡头,那双锐利的眼微眯,默然一阵後,他笑着反问我,“为什麽这麽问?”
我不动声色,随口道,“好奇。”
魏楮堂没立刻回答,他敛下了眼,盯着书看,我顺着他的目光瞟了一眼,看到了那页书末端的一句话:
[我既无法重新回到我出生的那个世界,平民的世界又只给了我满是恶意与不信任的旁听席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