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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记住了,你喜欢我。”◎
哪种好感?
陈毓方才脱口而出时,压根便没想过还要被迫面对这个问题。
什麽叫“对她有好感的男人”,这个说辞中的好感,还会是什麽好感?
他骑虎难下,而他越沉默,祝琬眸中笑意便越是藏不住,她不让他回避这个问题,擡着他的下颌,大有一副他不回话她就一直不松手的阵势。
而他此时头脑几乎被放空一般,她明眸笑靥近在咫尺,带着几分可爱至极的促狭,小狐狸似的想要套他的话。
他应对不来这样的她。
可是他不能给出他的回答。
终有一日她会知道陈毓是周俨,他同她有一世的兄妹缘分,从一开始就不是什麽萍水相逢的路人。
若他此时应了她的话,日後在她心中,他就是欺瞒引诱自己义妹的卑劣之徒,与禽兽何异,此生他已断情爱之念,原就是打定主意会护她一世,兄妹和……和夫妻又能有什麽分别,一样都是浸入骨血的至亲,他从北地战场死里逃生,生命中从此只剩下血和仇,情与爱于他,实在是太过奢侈的妄念。
他沉默缄口的时间太久,久到祝琬已经无趣地放开了他。
“陈毓,你不敢说,我来告诉你。”
“你记住了,你喜欢我。”
陈毓微微垂眼,片刻後轻嗤了声。
“喜欢如何,不喜欢又如何?”他淡漠开口。
“没有如何了,喜欢也只能是喜欢,我们毕竟是不同路的。”
祝琬看着他,忽而伸手在他腰腹没被绷带缠绕起来的地方摸了摸,看他全无防备地再度低低喘了一下,得逞一般地笑起来,不无遗憾地开口:
“只是我想听你亲口承认罢了。”
陈毓将她作怪的手捉住推开,自己慢腾腾地系上中衣的衣带。
喜欢?用喜欢这种对着猫儿狗儿随便什麽物件都可以表达的情感,来形容他对她的感情实在是太过简单浅薄了。
把里衣外衫都穿好,他终于敢擡头看她,他头一遭这麽清晰地认识到,这些身外之物除了防寒保暖,最大的一个用处是遮羞。
身体裸露在外,她轻飘飘的随便一个动作丶不经意间随口的一句话,哪怕他再怎麽竭力掩饰,试图表现得云淡风轻,他皮肤的颤栗丶肌肉的鼓动都明明白白地泄露出他的秘密。
像是从前她给他读的话本子里说的照妖镜,让他的一切都无所遁形。
而现在,照妖镜没有了,他感觉自己又可以了。
“我是喜欢你,不仅喜欢你,外面的如期我也喜欢,我看待你们就如同看待我亲生的弟弟妹妹,在我心中并没有什麽分别。”
他板板正正穿好衣服,一脸正色地同她说这些话,简直是欲盖弥彰,祝琬只觉得好笑,她弯着唇,很是认同一般朝他点头,故意拉长了声音应他的话。
“哦——”
“那看来是我会错意了。”
“那陈毓……”
她像是想说句什麽,又想起来什麽旁的,忽然顿住瞥他一眼,随意问他道:
“你是叫陈毓吧?”
陈毓顿了顿,正在想她这一问有没有什麽弦外之意,便见她似乎当真只是随口一问,都没等他回应,她已经自顾自说下去了。
“陈毓哥哥瞧瞧,这个是我的东西吗?”祝琬从怀中拿出自己的镯子朝他晃了晃,笑睨着他。
他一眼认出,那是她当日同太子交换的玉镯,当日他便觉着扎眼,後来腾出手特意亲自走了一趟,那人本事骨气全都没有,还当真以为他是劫道的,把身上值点银子的东西全都给他了,他给卫王的探子透了消息,看着卫王的人将太子接走,他从那一堆黄白之物中挑出她的这只玉镯,其馀的让如期去梁王地界的钱庄里折成了现银。
她戴过的物件,怎麽能落到那废物太子的身边,一想到那个酒囊饭袋当日盯着她看的眼神,陈毓就想一刀把这人结果了。
他心中这样想着,便也这般如实说了。
他对朝廷丶对皇室什麽态度她早就清楚,没什麽遮掩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