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摆在了这里,瞿清川哪怕一辈子吃父母食禄,从没想过赡养的事,此时也为自己不能尽莫须有的孝心,而痛心疾首,愤恨至极,发出了与信中一样的愤慨之声:“试问哪个儿子能够眼睁睁看着自己的阿母被送到铡刀之下?”
信的结尾,更是振聋发聩:“大司马为了所谓的忠良声名,不顾妻室,难道连自己唯一的儿子都不管不顾了吗?”
“忠良?哼,真是笑话,他一个只手遮天的权臣,称自己为忠良?也不看看当今皇帝有没有将他当忠良?!後世史官会不会将他当忠良?!”瞿清川的拳头砸在了案几上,生了造反逼宫之意。
与其说是逼未央宫,不如说,是逼他的阿父,行伊尹之事。
唯一的儿子反了,瞿阳难道还能对要杀他爱妻,冷落他女儿,贬黜他儿子,也要杀了他独子的皇帝,守着一个“忠”字吗?
……
“——绝杀的第一步,就是让敌人觉得自己胜券在握。”
林鸢同王妃同样聊得火热。
玉华堂的火墙烧得灼热,让二人几乎出了薄汗。
汗意涔涔而下的时候,王妃请她改日切磋琴艺,反反复复请了三遍。
她夸王妃人美,声美,衣裳美,簪子美,鞋履美,翻来覆去,也几乎词穷了。
无话可聊了,林鸢就说起了这日早上的投壶,当然她并没有提,投壶的是萧珣与林榆二人。
王妃对投壶不感兴趣,但听着听着,忽然觉得,这与她当年让淮阳王一步步沦陷的法子,颇有些异曲同工之妙。
淮阳王龙子龙孙,风流俊逸,而她只是一个身份卑下的歌女。
一次机缘,她得淮阳王单独指点琴技。
葱白的手指抚过麦色的桐木,先听见弦音一二,宛若山涧破出了清泉,潺潺不尽,引人急不可耐,就要上手一探究竟。
接着,四手联弹,大珠小珠落入玉盘,双双碰撞,旋即,嘈嘈切切,急弦化为急雨扑将过来,令人昏昏然,不分天地,不知外物。
如此指点了一夜,弦调了三次,琴拭过三回,淮阳王犹觉得她资质尚浅。
然而,孺子可教,故而,将她带去了王府,继续调教。
淮阳王那时看她,其实并不能说是,胜券在握。
胜券在握,多少还有几分失手的可能性。
这样的可能性,在淮阳王眼中,是没有的。
他是执箭的人,眼里看到的歌女,不过是一个玩物,一个活的铜壶。
铜壶嘛,有的鎏金,有的镀银,有的玉雕,有时候突然出现一个古朴的粗陶,眼前一亮,别有意趣。
但饶是材质不一,曲线不同,颜色各异,究其本质,大抵还是相似的。
有用的,不过是那个让人寻芳探幽的壶口。
探寻得多了,新意也没有多少了。
他只消出现在投壶场上,连一个眼神都不必给,也不必亮出箭来,就能知道,那铜壶会追着他跑,猜测他身上所携的箭矢是细,是粗,是硬,是软,是长,是短。
无论什麽样子,壶口都能变成最合适的形状,在箭矢入壶,轻轻颤动的一刻,发出快活的,琳琅的声响。
王妃想到这里,不由勾起了唇角。
林鸢如沐春风,越说越起劲了:
“投壶的人,觉得那壶,那箭矢,连那风,都会听自己的话。只等箭出了手,铜壶就必然能知其意图,乖乖接住那支箭矢,然後将那支箭反弹回自己的手上。”
她讲得绘声绘色,哪怕不提名字,也将萧珣一开始志得意满的样子,描摹得栩栩然,入木三分。
那厢传来了此起彼伏的掌声。
贺季情不自禁地拍案,高声叹道:“呀,自家阿父是当朝大司马,要是真如瞿清川所想,他在朔方郡一出兵,大司马就在长安响应了,那胜算可不低啊!”
萧锦亦拊掌称是:“可不是吗?瞿清川一眼看去,宫中负责南军的卫尉,是瞿阳的门生,负责北军的执金吾,是瞿阳的故吏。羽林军,虎贲军,这些都是瞿清川自己的旧部,而後来的光禄卿嘛,是瞿清川的‘好兄弟’。另外,长水宣曲胡骑,那也算得上大司马的旧部了吧。当年大司马可就是带着这胡骑一举致胜,得了先帝的宠信。”
他一脸笑意,挑了挑眉,看向了凌风。
凌风听到这里,轻咳了两声。
瞿清川任人唯亲,裙带一层叠着一层,比留仙裙的褶子还多。
他自己也搞不清,凌风究竟是哪位狐朋狗友塞进来的?若是知道,那麽,连着那一位狐朋狗友,也要摇身一变,成为良师诤友了。
一道来了朔方郡同甘的狐朋狗友们,一个是执金吾的幼子,一个是京兆尹的侄孙,一个是卫尉卿长子的妻兄,他们放下耳杯,拍案而起。
酒水溅起了三尺,他们的豪情则高达三丈,一个个都拍着胸脯,发誓,永远站在他的身後,会为他两肋插刀。
——倒也没错,事发之後,他们都躲在了他的身後,比三舍还要远上千里的地方。
那些刀最後也都插在了他的肋骨上。
当然这是後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