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闺女的面色变换不停,于书亮的心也提的高高的,生怕她因怨怪,而不愿认自己这个半路出现的爹。
想到什么,于书亮忙从另一侧口袋里,掏出一张存折,献宝似的放在桌上,推到林夕月面前。
语气小心翼翼中,还带点微不可察的讨好。
“孩子,之前爹不知道你的存在,没尽到做父亲的责任。
现在你长大了,已经过了需要父爱的年纪,我就是想弥补,也不知该如何弥补。
这里是我的所有积蓄,不多,也就八千多块。
之前,我资助过十几个烈士遗孤,还有一些生活困难的军人家的孩子。
现在那些孩子们都长大了,我以后也不用再资助他们,今后,爹的工资都给你花。”
看到于书亮眼中的忐忑和自责,林夕月神色认真道:
“爹,我并没有怪你,你不知道我的存在,我同样也不知道你的存在。
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这不是你一个人的错,是那个战乱的年代造成的。”
“好孩子,谢谢你不怪爹,但无论怎么说,你那十多年里,所受到的伤害,都是爹和娘的失责造成的。”
听到闺女这声,迟到了二十年的称呼,于书亮这个,在战场上即便流血受伤,也从未流泪的铁血硬汉,此时却忍不住红了眼眶。
林夕月好奇的问道,“爹,我有几个弟弟妹妹?我说的是同父异母那种。”
“什么弟弟妹妹?”
于书亮先是一愣,等反应过来后,摇头笑了起来。
“一个都没有,你是我这辈子唯一的孩子,咱家就咱们两个。”
“啊?”林夕月有些诧异。
于书亮一直没娶妻?这么痴情的吗?
于书亮有些难以启齿。
这属于身体上的隐私,他不方便在闺女面前解释,只能隐晦的暗示。
“当年爹受了重伤,伤到了根本,就是那个,咳咳,与子嗣有碍!
再者说,爹心里也放不下你娘,就不想娶妻耽误别人。”
原来如此,林夕月明白了。
也好,她也不想面对后娘和其他的弟弟妹妹们,她只想过平静的生活。
“月月,今晚就住在家里吧,爹已经给你准备好了房间。
明天从咱家出嫁,好吗?爹送你出门子。”
看出了于书亮眼中的期盼,林夕月不忍心让他失望,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事,便点头同意了。
“好啊,都听爹的!”
生平头一次,于书亮的笑容如此愉悦。
心上缺失的那一角,被女儿这声软糯的“爹”,填得满满当当的。
而当得知自己的准媳妇,居然是师长丢失的千金时,袁定风的心都哆嗦了一下。
等再次面对这位,自己一向敬重的老上级时,袁定风失去了往日的稳重。
他忐忑又不安,生怕岳父大人看不上自己这个,啥都不是的毛脚女婿,不肯把闺女嫁给他。
幸好,于书亮只是以父亲的身份,告诫他要好好对待自己的女儿。
袁定风大喜,忙连声保证,他以身上的军装誓,一定会对林夕月好一辈子的,请岳父大人放心。
那眼神中的真诚,差点闪瞎于书亮的眼,他摆摆手表示知道了。
翌日清晨,军区小食堂的门窗上,被贴上了大红喜字。
临时举办仪式的地方,还挂了几处红绸,看起来十分的喜庆。
今日,林夕月穿了身大红格子上衣,蓝色直筒裤,黑色胶底布鞋,胸前戴了朵大红花。
梳着两条乌黑油亮的麻花辫,上面系着红色头绳,还扎了朵小红花。
整体装扮,极富年代气息。
只是如此平凡的衣着,也掩盖不住那精致完美的五官,和婀娜的身段,引来了众人或欣赏或羡慕的目光。
袁定风则是一身笔挺的军装,胸前同样戴了朵大红花,看起来格外英姿勃勃,俊朗刚毅。
只是,当他与林夕月并肩站在一起时,笑容异常灿烂,乃至略显憨傻,实在有些破坏了,那平日里沉稳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