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金碎青看着,像金时玉把她送进口中咀嚼一般。
该死的,还一直盯着她。
可怕。
《风临天下》落在女主视角,描写金时玉是风流纨绔子弟,出场极少,唯有皇甫风千金归来後,金时玉借机杀掉一直折辱他的金碎青。
金碎青穿书,一直将金时玉当做书本中的平面角色看待,直到此时,她才对这个便宜哥哥,有了更具体的认识。
金时玉不是只会忍的闷瓜,画图那晚,他是在故意蹲她。
他直觉敏锐,能觉察出金碎青某些行为目的不良,并加以试探。
即使金碎青只是一个三岁小孩儿。
这本书里的人怎麽都是人精!
金碎青苦恼地咬了咬筷子,心想,与其说是她轻敌,不如说,是金时玉隐藏得太好,她看不出破绽。
接下来该怎麽办?
金碎青思量片刻擡头,毫不怯懦的对上金时玉的双眼,傻道:“哥哥,我要吃肉。”
她决定继续装傻,此时除了装傻,金碎青没有更好的选择。
金时玉浅浅一笑,继续给金碎青夹菜。等她碗中菜叶子垒成一座小山,他道:“吃完菜才能吃肉。”
“哥哥一直夹,我吃不完!”她尖叫,扔下筷子:“不吃了,不吃了。”
还没跳下桌子,金时玉一把拉住她的胳膊:“去哪儿?”
“哥……哥不管。”
金时玉头也不擡,右手抓她,左手往自己碗里夹菜:“吃完饭再走。”
金碎青用力扭动手腕,想要挣脱金时玉的束缚:“我讨厌哥哥,我不要哥哥!”
“晚了,”金时玉冷哼,“我说过,以後我陪你,妹妹别嫌我烦。”
金碎青双眸圆睁。
一个巴掌拍不响,金时玉也是个记仇的。
金碎青抱起金时玉的小臂,凑到嘴边,避开他手背上的纱布,对准手腕,就咬了下去。
虽然咬,不过是含着,她的目的是撒泼装傻,又不是真惹人生气。
鼻尖药粉味儿混杂血腥气,金碎青稍疑惑,那日挠伤他,算算时日,伤口都该结痂了,怎麽血气这麽重?
金时玉只觉爽利,任由她咬,顺势将人提到怀中,他是左撇子,抱着金碎青一点也不耽误他吃饭。
等她含累了松口,金时玉用金碎青的筷子夹了块滑肉,塞进她口中:“吃肉,不要吃哥哥。”
金碎青恶狠狠地嚼,她竟能感觉到,怀抱着她的金时玉,似乎还挺愉悦的。
氛围良好,金碎青本着刷好感要抓住一切机会,趁机拿过筷子,插了一颗染肉丸递到金时玉嘴边:“哥哥也吃。”
金时玉脸色骤变,一掌拍飞金碎青的筷子。
金碎青呆住了:“哥哥?”
他又怎麽了,一会儿高兴一会儿不高兴,金时玉怎麽这麽难猜。
哥哥就是有病。
有大病。
金时玉脸色阴恻恻的,眸子冷冷扫过地上筷子,对卉红道:“去给小郡主换一双筷子。”
卉红收拾完地上的残局慌张离开,金时玉抱着金碎青,用自己的筷子喂她吃饭。
这顿饭,金时玉只管喂她,却再也没动过筷子。
作者有话说:
陈醋拍了拍膝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手心朝上抖了抖:
“求求读者姥姥们,给个收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