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壮志难酬啊。]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1],死都忘不了的痛。]
[那不是陆游写的吗?]
[陆游的事也经常考啊,我可记得有一回考了一首罕见的没有忧国忧民的悲愤之情的诗,按套路写全写偏了。]
[让你瞎编,指指点点,下回还敢不读诗?]
汉,元狩二年(前121)。
霍去病:感谢皇天,感谢後土,感谢陛下,感谢舅舅,感谢自己,幸好他生在大汉。
宋,开宝三年(970)。
赵匡胤没觉得更戍法有问题,他的皇位都是从别人手里抢过来的,难道他防止别的将军做大有毛病吗?罢了,罢了,等他想想能不能中和一下,在有效防止将帅篡位的同时保存军队战斗力,如果不能,天幕说的再说也先这麽着,把皇位坐稳才是最紧要的。
宋,嘉佑元年(1056)。
狄青想,他觉得他不是很美,也不足够强,更算不得惨,当不得美强惨的称呼,南宋的那几位将军才令人心折。尽管天幕没仔细说过他们的情况,但从边边角角还是能才出许多。
狄青受过文人集团的排挤,那滋味不好受,甚至感觉很窝囊,只是後来他想开了。他猜,南宋的那几位将军受的苦是他的千百倍,并且是无法排遣的那种。
明,万历十年(1582)。
戚继光:幸好有张阁老在。等下回遇到糟心事的时候,就想想狄青丶岳飞丶辛弃疾,都是同道中人,他们比他更惨。
【最後是设军器监。大家都知道军队是个很烧钱的东西,因此奸臣捞点儿钱什麽的也很方便,可贪污的两大重灾区,一是军粮,二就是武器了。宋朝的那军队的情况我都不想说,农民起义招安後把他们放军队里这种奇葩事也只有宋朝才会频频出现了吧?武器这块儿问题也很大,粗制滥造很严重,但是这样省钱呀,省下来的钱去哪儿我就不知道了。王安石为了改善这种情况,决定统一管理各地的武器制造,在出産武器材料的州设都作院,奖励改良武器,提拔贬谪官员就根据各地所造武器的好坏,也是相当简单粗暴了。[1]】
[代代出奇葩,宋朝玩最花。]
[嘿,还怪押韵的。]
[古代军队武器不都是自带的吗?什麽时候开始发武器的?]
[诶,雀食诶,变了。]
[秦朝就开始朝廷统一给军队配备武器了。]
[我的记忆还停留在木兰“北市买骏马,西市买长鞭”的时候。]
[是这麽背的吗,感觉哪里怪怪的]
[不是,王安石靠武器好坏提拔贬谪官员啊,这标准离大谱了。]
[应该是相关官员吧?就专门管兵器这事儿的官员。]
[宋朝不是冗官嘛,这麽搞还挺正常的,让他们推卸不了责任,干不好全都别干。]
秦,始皇帝元年(前221)。
嬴政知道陈胜吴广起义是大秦灭亡的开端,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那些遍地都是的黔首会爆发出那麽大的能量,但宋朝的农民起义又刷新了他的认知,这小打小闹就跟玩儿一样,解决办法也很儿戏,宋朝皇帝不想办法根治,反倒跟割韭菜一样割一茬是一茬,真是匪夷所思。
明,洪武十四年(1381)。
朱元璋对天幕的某一观点表示不赞同:“宋朝农民起义有点多,总不能都杀了吧?招安後人少还能封个官,人多不放军队放哪里,元朝当初也想招安咱,咱没答应罢了。”
朱标觉得天幕的重点落在“频频”二字上,但他爹的看法也很有道理,便点头表示赞同。
【最後是为了培养和选拔人才而进行的教育和科举方面的改革,这个我刚刚在说教育和选官制度的时候详细说了,就是那个“三舍法”丶《三经新义》以及科举上废除进士科以外的其他科,大家应该有印象吧?没印象,我也不详细讲啦,考研的肯定都背下来了,不考研的宝贝们也没必要去记,我们再来给王安石变法收个尾。就背吧,也不难背。王安石变法在发展生産丶富国强兵方面取得了某些效果,但触动了北宋大官僚丶大贵族丶大地主集团的既得利益,再加上新法本身的一些弊端丶和变法派内部的矛盾和纷争,变法最终失败。[1]】
[没印象,没印象,什麽东西,记不得了]
[不用考研,嘿嘿,开心]
[不畏浮云遮望眼,王安石虽败犹荣!]
[对手力量太强,又有一堆猪队友,想成功太难了。]
[王安石变法哪儿哪儿都有问题呀。]
[牵一发而动全身,宋朝的问题太棘手了,根本没有一个参考答案。]
宋,庆历三年(1043)。
范仲淹坐在席上,仿佛在和谁说话:“失败了,大宋该何去何从呢?”
宋,熙宁四年(1071)。
王安石皱眉,他希望天幕能够将失败的原因说的更细些,不要这麽笼统。
赵顼有一瞬间心灰意冷,想着要不这样算了,反正女真成不了事,蒙古也被防备着,大宋和西夏丶辽国再对峙个一二百年也不是不行。
大官僚丶大贵族丶大地主,呵,不就是官员丶权贵和各地豪强吗?变法真的能够成功吗?
赵顼不是仁宗,很快又坚定起来,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天幕细细的把变法讲了一遍,对王卿尤为推崇,不就意味着变法的可行性和必然性吗?
【考研课本上只写了王安石变法各项举措的优点,但仔细琢磨琢磨就会发现其中存在不小的问题,变法措施本身是好的,主要问题出现在实行过程中。比如最受诟病的青苗法,本来是为了降低农民负担的,但各种错误用人各种欺上瞒下各种中饱私囊,好一点的情况是政策没宣传出去百姓根本不知道可以和官府低息借贷,或者官员为了政绩强制借贷,本来不需要官府非让人借,违反了自愿原则,还要多掏利息;差的就别提了,把利率订得比民间还高都算好的,就怕借的时候说低息还的时候多出了几倍的钱,又或者是地方官府和高利贷者勾结,到头来还是家破人亡。青苗法本来是用来维护农民的生産生活秩序的,弄得好了可以打击民间高利贷盘剥丶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结果实行的时候出现问题,钱都跑贪官污吏兜里了。[1][2]】
[还有这麽多弯弯绕绕呢?小辰是不是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