衬的陆常衡像个小丑。
陆常衡的脸“腾”地一下红了,从耳根一直蔓延到脖子。
他在京城里是出了名的混世魔王,打架斗殴、爬墙上树
白月光始乱终弃了孤僻少爷(1)
【审核,所以内容有上一张番外,晚点会替换。】
什么事情没做过?
又何曾怕过谁?
可就在此刻,当他被这双清冷的眼睛凝视着时,心中竟莫名地生出了几分局促。
陆常衡突然觉得自己的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了,仿佛全身的血液都在这一刻凝固了。
后来的无数年里,陆常衡总会想起这一幕。
他总觉得,自己给云皎烟留下的初见,实在不是什么好印象——
一个满身泥污、被茉莉刺扎得嗷嗷叫的小泼猴。
但是偏偏——
就是那一眼。
那道看似冷淡、甚至带着点“冒犯”的目光,像一颗种子,落进了他心里。
生了根,发了芽。
从那一天开始,陆常衡仿佛变了一个人。
原本那个在京城里四处闯祸的陆小世子,突然间变得安静了下来。
他不再热衷于调皮捣蛋,而是开始频繁地往云府跑。
云皎烟读书的时候,陆常衡会搬来一个小板凳,静静地守在窗外。
尽管陆常衡完全听不懂那些深奥的文字,但他依然坐得笔直,专注地看着云皎烟。
云皎烟学琴的时候,陆常衡会蹲在廊下,听着那断断续续的琴声,然后傻傻地乐上一下午。
更重要的是,只要有人说云皎烟半句不好,陆常衡就会像一头被激怒的小狮子,第一个冲上去与人‘理论’,把人揍得鼻青脸肿。
而他自己的手背擦破皮,他也毫不在意,只是咧着嘴,满心欢喜地问云皎烟:“烟烟,我厉害吧?”
那个小姑娘从此被他放在了心上。
一放就是几十年。
——甚至永远。
从不知事的年纪,到爱到痛彻心扉。
陆常衡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一个云皎烟。
怕她不理他,怕她不高兴,怕她
不愿意嫁给他。
因为云皎烟,陆常衡从京中最无法无天的小霸王。
变成了只知道亦步亦趋地跟在云小姐身后的跟屁虫。
他为她做尽了傻事,把最宝贝的弹弓送给她当玩具,把偷偷藏起来的蜜饯塞进她手里
甚至仅仅因为她随口说了一句“想看大雁”,他便瞒着父亲,独自一人跑到城郊的芦苇荡里,在寒风中苦苦等待了大半夜,直到最终惊起一群大雁。
陆常衡为云皎烟做尽了各种傻事,倾注一腔热血,哪怕根本不求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