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轻笑一声,任凭他对自己摆张臭脸。他把钟熠往西服店里带,服务员早就已经等候在旁了。
“我今天上午去服装组逛了逛,我对他们对你的安排不太满意。”
“我知道港城在服装道具方面十分节俭。”
“谢题说,演员演现代戏,最好自备一些品质好的衣服,有助于在表演时提升角色的气质。”
好有道理,是强者的经验!
钟熠感觉到有一股暖流从脑门里冒了出来,好似任督二脉好像都通畅了。
对啊,技术不够,他可以硬件来凑。
姚元先难道就没在形象上下功夫吗?
人是视觉动物,人都会在第一眼见到某个人时,下意识地对他做出判断。
他的演技或许赶不上别人,那他把氛围感调动起来呢?
时尚是通用的。这个时代的男演员有谁比他更懂流行?
安兆杰需要的是哪一种感觉来着?
本来对此行并不乐衷的钟熠越想越兴奋,又精神了。他伸手挤开沈万池,一马当先地走在了前面。
“那我要自己挑。”
“好啊。”沈万池不争不抢,还抬起手,像是在请一位大腕上台。
论及对角色的了解,他当然比不上钟熠这个扮演者,可他也对钟熠的审美没有了解。
沈万池是乐于给别人表现机会的人,他想:等钟熠挑出来的东西不行,他再拒绝也不迟。
说起时尚和服装搭配,钟熠在这方面比对自己的演技还要自信。在前世,他连续7年拿到了自媒体评选的“最佳红毯先生”,身上的代言从服装武装到了饰品,无一都是豪奢大牌。
他会穿搭,懂平面,表现力更是绝佳,是人尽皆知的“带货小能手”。
客户喜欢他,大牌更喜欢他。
曾有黑粉说过:“钟熠不行去办时尚杂志吧,感觉你比较适合干那个。”
钟熠对此嗤之以鼻。
这世上谁也不能阻止他青天白日做影帝梦。
来不及跟你们这群不懂他梦想的人细说了,他重生了!
不管三七二十一,哪怕再受打击,他拼掉老脸不要,也得好好开始。
“西装买得急,来不及定制,那就着重挑料子和版型,买几套基础款就足够了。”
“衬衣可以买便宜点,这样就能买多件不同颜色、不同花色的来和西装进行搭配。”
“人都是会对有颜色的东西印象深刻,观众只要不仔细看很多回比对,就察觉不出我穿了一样的西服,只会觉得安大少爷的衣服很多。”
“衬衣买便宜,配饰不能便宜。袖扣,领带夹、袖箍那些,有一两套就可以了。”
“对了,领带我要挑很多条。还有皮鞋,霸总最不能缺的就是高品质的鞋子,买三双不同款式的就好。”
钟熠说了很多,沈万池也一直有在专注地听。
西装和皮鞋要买好的,可以,以后有重要活动也可以日常穿。
配饰买贵的,可以,这玩意儿是能多次使用的。
衬衣买便宜的——虽说对比之下也没那么便宜,不过,能看出来这小子挺懂过日子的。
他说的话都很有道理。
沈万池已经从钟熠不停挑出来的服饰中看出,他的审美确实要比自己优秀。
一个学生,到底从哪儿学来的这些?平时课余下了不少功夫吧。
光是这份认真就很难得了。
其实有时候沈万池会觉得做经纪人也是一个不停学习的过程。你看,他跟着谢题学如何塑造人物,跟着钟熠学时尚穿搭和坚持。
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领域。
不同的人也会给他带来不同的惊喜。
人生的乐趣便在于此。
钟熠今天买了很多东西,大包雷蒙提着,小包沈万池拿着。
当然,钟熠也不是什么东西都没拿,因为沈老板空不出手,他帮他拿着墨镜呢。
——其实是被他特别征用了啦。
不用点好东西,难不成他要把安兆杰演成三里屯霸总吗?
沈老板你也不想看到你带的艺人辣眼睛吧。
走出商场,钟熠把墨镜一戴,下巴一抬,那个劲儿,瞬间足足的。
仿佛刚才要死要活的人根本不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