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话,沈秋的眼睛缓慢眨动了一下。
这个男人的回答变了。
现在不是先前她问他,她什么时候可以回去,他回答她,等他回去的时候就可以回去的答案了。
他的回答现在是——
“你要是有本事,就自己回去。”
反正他是不会回去的。
还是那句话,他没有限制她的人身自由。
潜台词:你没那个本事。
而在他听不到的沈秋的心声却是——
[我马上就有这个本事了。]
“那你跟我离婚。”沈秋忽然来了这么一句。
“我们不是已经离婚了吗?”史密斯反唇相讥。
吵架嘛,当然是怎么爽怎么来。
是的,他们早就达成了口头约定。
只差一纸书面协议。
但是口头约定太容易抵赖了,书面才是凭证。
凭证。
这年头,干什么都要凭证。
“签字。”
一式两份的文件,被放到了他的面前。
这是沈秋从自己的小包里拿出来的。
看到这个东西,史密斯当场就傻了。
这个东西他不陌生,是律师早就拟好的离婚协议,沈秋已经签完字了。
他的名字,他说要等到他们蜜月旅行回去后,他才会签。
谁能想到,沈秋居然把这个东西也带来了?
她在想什么呢?
好难猜啊……
他一猜就猜到了!!
她是要在旅行结束的返程飞机上,连家都不回了,在他签完字下飞机的那一秒,就去过她的单身生活,弃他而去!
就那么迫不及待,那么心急如焚吗!?
说一点也没有被侮辱到,连他自己都觉得撒这样的谎言很可笑。
“我没有笔,下次吧。”
出于本能的防备,在已然变成一团混沌星云的大脑的支配下,史密斯仅存的理智在苦苦拉着他千万别迈出这一步!!
否则他绝对会后悔。
然而,突然出现在离婚协议上的黑色碳钢细棍——
这支刚才被沈秋抢走,现在又适时出现的他的钢笔,
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没笔给你笔了。
脸还要么?
史密斯:“……”
沈秋屏住呼吸,看着龙飞凤舞的墨迹落在提前盖了红章的协议上。
双方没签字提前就去市政厅敲了章,教会神通广大,什么事都能办到。
随着这份协议空缺的那一方名字补齐的是,这份即时生效的文件,重新赋予他们两人的全新身份的降临。
签字结束,史密斯把笔扔到了一边。
而他们,也不再有关系。
沈秋拿走了其中一份离婚协议,小心翼翼地放回自己的皮包。
史密斯则在办公桌上撑着自己的额头,眼睛闭着,一言不发。
不知道在想什么。
那模样多少有点可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