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相信那句话,他便能继续享受沈家银钱撑起的侯府体面。
也能告诉自己,只是暂借,日后会还。
沈晚棠看着他。
“明白了。”
“你不是不知道她受委屈。”
“只是觉得只要以后补偿,今日便可以继续委屈她。”
陆怀瑾低下头,再没有辩词。
皇帝又问:“你可曾告知沈明姝,她有权拒绝婚约?”
“没有。”
“为何?”
陆怀瑾闭了闭眼。
“臣怕她离开。”
“也贪图沈家产业与真玺所能换来的权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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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句说出,连原本想替陆家求情的官员都沉默了。
没有情深误会。
没有迫不得已。
他确实想护过她。
也确实想占有她。
两者同时存在。
而后者,最终成为困住沈明姝多年的锁。
宗正寺主事上前核验两份文书。
“伪婚书所用沈氏私印,早于婚约十余年被盗。”
“护女契则明确写有不得逼婚。”
“故陆沈两家所谓婚约,自始无效。”
户部官员也呈上清点结果。
陆家这些年借沈氏商路所得、挪用嫁妆、侵占旧铺,共计白银二十三万六千两。
其中一半已被陆氏拿去填补军功田亏空,另一半则分入旁支。
陆怀瑾没有再替任何人遮掩。
每一笔银由谁经手,哪一房知情,哪一房只是领过月银,他都当殿说清。
旧管事也被押上来补证。
陆家那些原本想借“世子一人担罪”脱身的人,终于无法躲进死人身后。
皇帝看向沈明姝。
“你虽已和离,但此案特殊。”
“朕可下旨,撤去陆氏婚录,不以再嫁妇论。”
殿中不少人下意识看向谢惊寒。
撤去婚录,意味着从律法与宗籍上,沈明姝从未是陆家妇。
这不是为了让她日后好嫁。
是把陆家用假婚书夺走的姓名和身份,完整还给她。
沈明姝行礼。
“民女领旨。”
皇帝当殿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