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得清一部分。”裴怀景道,“严茂山决定过缩减春修,也知道这趟出港时偏重,海盛接了后来补上的货,郑守义最后决定初七出航,船务署验过船,每个人手里都有一段行船的决定权。”
他把笔放下,“现在缺的是,这些决定之间到底有没有足够的关系。”
……
这件事沈知微没有插手。
账她能看,船务责任怎么判,是裴怀景的事。
她只问了一句,“如果最后证明春修不足,但初七那场风确实很大,会怎么判?”
“看不足到什么程度。”
“什么意思?”
“如果只是今日回头看,觉得当初多换几块板会更好,不能因此定罪。可如果有人在出海前已经知道船况明显不适合这趟航程,仍然让它走——”
裴怀景看向那份春修原单,“那风再大,也不能替人把前面的责任抹掉。”
这才是他们下一步还需要查询的东西。
不是顺海号旧不旧,而是那些掌握决定权的人,在八月初三以前,到底知道多少。
……
严茂山的证词也被重新确认了一次。
他说春修方案是他与陈广茂商量后决定的。
原因也没有变,旺季,船期,秋后再修。
至于六月右后舱积水,他坚持自己没有收到正式回报。
“随船伙计自己的小册,我不可能每本都看。”
裴怀景问,“船长知道吗?”
“六月那趟他就在船上,当然知道。”
“后来有没有要求再修?”
严茂山摇头,“没有正式递过修船单。”
这对海盛有利。
如果郑守义自己都没有在六月提出停船修理,至少说明那次进水在当时并没有严重到所有人都觉得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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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裴怀景很快又确认了一件事。
七月那一趟结束后,郑守义曾要求船工把右后船舱重新补过一次缝。
花费不高,只记在日常养船的小账里。
严茂山确实知道。
“补缝很正常。”他道,“海船几个月不补一次才奇怪。”
“所以你知道右后舱需要处理。”
“知道要补缝,不等于知道它不能跑。”
严茂山答得很硬,这句话仍然成立。
……
裴怀景转而去查陈广茂,海盛船行真正主事的人。
顺海号春修的三百八十余两,是陈广茂最后批的,秋后留八百两大修,也是他批的。八月这一趟后来追加的几笔货,他没有逐笔签字,却知道船期已经延误,也知道海盛希望顺海号尽快跑完这一趟。
“他人呢?”沈知微问。
“还在江南。”
“他倒是挺承得住气得。”
裴怀景看了她一眼,“现在查的是责任,倒还不能说明其他什么。”
这几日顺着凭契那条线查久了,很容易一看见异常就想找谁在背后动手。
可顺海号这边不一样,到目前为止,没有人想让它沉。
严茂山想赶船期,陈广茂想继续赚钱,郑守义想趁天气能走的时候赶到下一处港口。
每个人做的事,都有理由。
真正危险的,或许恰恰是这些理由单独看起来都不算荒唐。
……
午后,江南那边先送回了陈广茂的初步口供。
他说今年春天压缩修缮,是他同意的,也承认如果起坞四十日,顺海号会错过至少两趟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