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远舟继续往下翻,翻到第五页,看到了附加条款。
附加条款第一条:本信用证项下的全部货款,须经开证申请人确认收到样品并书面确认质量后方可支付。
林远舟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又是一个软条款——“经开证申请人确认收到样品并书面确认质量后方可支付”。这个条款把付款条件从“凭单付款”变成了“凭买家书面确认付款”。如果买家始终不确认,或者故意拖着不确认,银行就不会付款。
这在ucpoo规则下,属于典型的“非凭单条件”——也就是说,银行无法仅凭单据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必须依赖买家的主观确认。这种条款在正规信用证中是不应该出现的。
林远舟继续往下看。
附加条款第三条:本信用证金额的为质量保证金,在货物到港后经开证申请人检验合格后支付。
他的笔尖在纸上顿了一下。
三个软条款。
第一条:检验证书由买家授权人出具。
第二条:付款需买家书面确认样品质量。
第三条:的尾款到港后检验合格才付。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这三个条款加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陷阱:如果买家想赖账,他可以在任何一个环节卡住——不出检验证书、不确认样品质量、到港后找茬说不合格——然后林远舟这边货已经出了,钱却一分都拿不回来。
三十万美元的货,压在汉堡港的仓库里,每天产生滞港费,而买家可以慢慢拖延,然后以一个极低的价格来收购这批货。
林远舟把笔放下来,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出他在o年见过太多类似的血泪案例——外贸公司收到这样的信用证,以为有银行信用做担保,结果货之后才现,所谓的“银行信用”全部被软条款架空,变成了一张废纸。
他睁开眼睛,拿起电话,拨了赵振华的号码。
“赵总,信用证我看了。”
“嗯哼,”赵振华的声音很轻松,“怎么样?标准格式吧?”
“有三个软条款。”林远舟说。
电话那头安静了三秒钟。
“什么?”赵振华的声音变了调,“软条款?什么软条款?”
“第一条,”林远舟用笔指着纸上划线的位置,“第四条——检验证书必须由开证申请人的授权人出具,而不是第三方检验机构或受益人。这意味着买家可以不出检验证书,你就交不了单。”
“第二条,第七附加条款——付款须经买家书面确认样品质量。这个是典型的非凭单条件,银行无法独立判断,主动权完全在买家手里。”
“第三条,第九附加条款——尾款到港检验合格后才付。这意味着如果买家拖你个月,你不仅要承担资金压力,还有可能被他以此为筹码砍价。”
林远舟说完,电话那头陷入了更长的沉默。
赵振华是一个做了十几年外贸的老业务员,他不是不懂信用证,而是从来没有想到过,一个看起来信誉良好的德国客户,会在信用证里面埋这种坑。
“这个……”赵振华的声音变得迟疑,“林老弟,你确定?这个汉斯跟我合作过两次了,以前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
“以前他可能没有用这种条款,”林远舟说,“但这次用了。可能是他换了一个审证的人,也可能是他自己学的。”
“那几个条款真的有问题?”
“如果我是您,”林远舟说,“我会要求修改这三条:第一,检验证书由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比如sgs或者ib;第二,删除‘凭买家书面确认样品质量后付款’这一条,改为凭提单和商业票付款;第三,的尾款改为装船前检验合格后支付,或者直接取消。”
赵振华那边传来一阵纸张翻动的声音,然后是他吸了一口冷气的声音。
“你说的这三个条款——”他停顿了一下,“我一个都没注意到。”
“正常,”林远舟说,“信用证的文字很多,大部分人只看了金额和日期,不会逐条去分析这些细微的表述。”
“那你觉得……我该怎么跟汉斯说?”
林远舟想了想,说:“直接说就行。欧洲的信用证体系比较成熟,如果你现软条款,对方通常愿意修改,因为ucpoo也不支持这种条款。你就说‘请按国际商会ucpoo规范修改’,他就能明白你的意思。”
赵振华听完,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林老弟,你今年多大?”
“二十三。”
电话那头传来一声苦笑:“我做了十五年外贸,还不如一个二十三岁的年轻人懂信用证。”
“术业有专攻,我只是刚好研究过。”
“行,”赵振华的语气里多了一丝认真,“我马上联系汉斯,按你说的修改。有结果了第一时间通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