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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3章 铁衣童子(第1页)

李振邦从九龙塘开车出来的时候,天已经彻底亮了。他从金巴伦道拐上窝打老道,沿着公主道一路往北开,车窗外的街景从独栋洋房的围墙和树篱逐渐过渡到密集的唐楼和骑楼,路边的行人开始多了起来,有人拎着菜篮子在等过马路,有人蹲在铁皮棚下面往炉子里添炭。

他握着方向盘,脑子里还在转温予彤那句话:“阿振,你跟那个陈婷怎么样了?”他甩了甩头,像是要把那句话从脑子里甩出去,但它还挂在那里,像一根鱼刺卡在喉咙里,咽不下去,又吐不出来,连喝口水都能感觉到它的存在。

车过了旺角之后,他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温予彤借给他的那些书和笔记,他不能一直占着。那些书在这个年头的香港不好找,普通书店根本买不到,英文原版的法律教材通常藏在大学图书馆的闭架书库里,或者只在高年级课程的指定参考书目里出现,没有学生证借不出来,买的话要托人从英国或美国代购,运费比书价还贵。

他不能一直占着嫂子的东西,但他又想把那些内容留下来慢慢消化。用笔抄的话太慢了——抄久了字迹会潦草,自己写的自己都认不出来,而且抄错一个字整段就得重来。他需要一台打字机。这个念头在脑子里转了两圈,落定了。正好他要路过旺角,旺角洗衣街那边有几家文仪行,应该能买到。

他把车停在洗衣街路边的停车位里,熄火,下车,沿着街边走了一段,找到了一家店。店面不大,玻璃橱窗擦得还算干净,里面摆着三四台样机,深色的金属机身被头顶日光灯管照得泛着暗沉的光。打字机的按键排列整齐,像一排钢琴白键卧在黑色的底座上,每一颗键帽都磨出了一层细密的光泽——那是不知多少根手指反复按压之后留下的痕迹,圆润、均匀,带着一种被时光手工盘过的温厚感。

他推门进去的时候门轴响了一声,老板从柜台后面抬起头来。老板五十多岁,头发已经花白了,戴着一副老花镜,镜腿用白胶布缠过一圈,袖套也是白的,上面沾着几道墨迹,像是常年在这张柜台后面坐着的。他先看了一眼李振邦,又看了一眼他身后那扇还没完全合拢的门,等他走到柜台前面才开口:“后生仔,想睇咩啊?”他的广东话带着明显的上海口音——那种“睇”字发得比本地人短促、尾音收得快——应该是四九年之后从上海迁过来那一批。

李振邦站在一排样机前面,目光在那几台机器之间走了一遍。最左边那台是olympiamonica,白色机身,黑色键盘,造型简洁,键帽排列整齐,在柜台灯光的斜照下泛着一层温润的哑光。他伸手按了几个键,指腹落在键帽上的触感比预想中硬一些,带着一种老式机械特有的阻力感,按下的时候能听到清晰的“咔嗒”声,清脆短促,像有人用指甲弹了一下玻璃杯沿。他点了点头:“这台多少钱?”

老板从柜台后面绕出来,走到他旁边,伸手轻轻拍了拍那台olympiamonica的机身,语气像是在聊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七百。”他顿了顿,又看了一眼李振邦,像是要先确认他是不是真的想买,李振邦问,“有没有中文的?”

老板闻言有些错愕,转过头看着他:“中文打字机?”

老板嘿嘿笑了一声,他转身走回柜台后面,弯腰从柜台底下搬出一台机器,比那台olympia大了将近一倍,黑色的机身,正面有一块浅灰色的字盘,字盘上密密麻麻地排满了铅字,每一个都只有指甲盖大小,排列整齐,像一支待命的军队在浅灰色底盘上列成方阵,每一颗都在自己的格子里站了几十年,等着某只手来点它的名。他拍拍那台机器的外壳:“这台上海产的双鸽,中文打字机,两千八。”

李振邦倒吸一口凉气。他看了看那台olympia,又看了看那台双鸽,四倍的差价。他皱了一下眉:“中文的怎么贵这么多?”

老板没有急着回答。他把那台双鸽放在柜台上,将字盘转向李振邦的方向,让他能看清那些密密麻麻的铅字,然后从旁边的工具盒里拿出一支细长的机械臂,在字盘上方比划了一下:“这玩意儿得用这个机械臂拣字、打字,速度远不如英文机快。”他把机械臂在字盘上方悬空走了一小段,没有落下,然后收回来,“能熟练操作中文打字机的年轻人,那是各大洋行的宝贝疙瘩。”他说话的时候语气不高,平稳得像在报菜名,每个字都放在自己该放的地方。

李振邦看着那个字盘,他从小在家里见过各种奇奇怪怪的机器,但中文打字机他是第一次见到实物。他低头凑近了看那些铅字,每一颗都刻得清清楚楚,排列整齐,像是有人在字盘上替它们画好了格子,谁也不能越出自己的位置。他忽然想起自己练功时拍过的那排木桩,也是一样整齐、一样沉默、一样等着他一拳一拳地打过去。他的好胜心忽然上来了。他觉得既然有人能学会,他就应该能学会。他直起身,指了指那台olympia,又指了指那台双鸽:“这两台都给我包起来。”他的语气不高,但落点很稳,像是往柜台面上放下一块他掂量了很久的石头,分量正好,不偏不倚。

老板愣了一下,然后咧嘴笑了。他把袖套往上拉了拉,转身去拿包装纸:“呐……别怪我不关照你哈。一个礼拜之内可以退货,只退两千五;再久的话,我就只能当二手机回收了,一千。”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不高,像在交代一件今天要下锅的菜,但嘴角那道笑意却斜斜地挂上去,像是觉得这位后生仔今天注定要在这柜台上栽一个不大不小的跟头。

李振邦没有还价,利落地付了钱,然后搬着两台打字机放进后备箱里,关上后备箱盖的时候动作比平时轻了一些,像是怕震坏了里面的东西。他坐回驾驶座,发动引擎,沿着洗衣街的方向往马料水开。他已经想着回到宿舍之后先用那台olympia把温予彤的英文笔记挑几页打出来,看看效果。

车停到崇基学院宿舍楼下的时候已经是上午了。他熄火下车,打开后备箱看了一眼那两台机器和那摞书,然后站在那里,开始犯愁。东西太多,宿舍在三楼,没有电梯。他看了看手表,这个时间点那仨牲口应该还没起床,按他这几年的经验,中午之前宿舍里是不会有人在清醒状态下接电话的。他深吸了一口气,决定多跑两趟——先把那两台打字机搬上去,再回来搬书。

他搬着中文打字机上了三楼,推开宿舍门的时候发现屋里没人。邓景垣的床铺已经收拾过了——被子叠得还算整齐,边角压进了床垫底下一小截,像是有人出门前随手按了一下;邹绍桢的书桌上摊着一本翻到一半的《电影双周刊》,杂志的边角被风掀起一角又落下,像是还没想好自己要停在哪一页;冼景灏的拖鞋少了一只,在床脚边孤零零地立着,另一只不知道被他踢到哪里去了。屋里飘着一股淡淡的隔夜烟草味和早餐的余香,像是他们三个人吃完早饭之后就一起出门了。

没人更好。他把中文打字机安置在靠窗的那张空桌面上,又把英文打字机搬到另一张桌子旁边,然后下楼去搬那摞书。来回三趟之后,他把所有东西都码好了,坐在椅子上歇了口气,窗外午后的阳光已经从树冠的缝隙里漏进来,在桌面上铺了一层细碎的光斑。

他先打开了那台英文打字机。他按照说明书把纸张卡进滚筒里,调整好边距,然后把温予彤的笔记翻到第一页,开始照着打。双手搭上键盘的时候,他发现这个动作比他想象中顺手,像是以前练功时那些反复敲击木桩的动作,让他的手指天生就懂得如何发力、如何收力,落在键盘上时竟然带着一种熟悉的节拍感。他敲了几个字,听着键帽落下时清脆的“咔嗒”声,节奏和他小时候拍打木桩时一模一样——快一下,慢一下,快两下,慢一下——他咧嘴笑了笑,然后开始正式抄录。

他本来只打算抄几页试试,但他抄着抄着,发现把自己绕进去了。

他正在抄的是Rv。dudleyandStephens(1884)—14qbd273。案子讲的是两个船员和一个船舱小厮被困在救生艇上,断粮断水多日,船员杀了小厮,三人靠吃尸体存活,获救后被判谋杀,最后减刑为六个月监禁。争议焦点是紧急避难能否作为谋杀抗辩。这个案子他起初在温予彤的笔记里读到的时候只当是一个有趣的历史案例,但当他需要把那些英文原文一个字一个字地打到纸面上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不得不去仔细琢磨每一个词的含义、每一句判词背后的逻辑。他停下来,翻了一页温予彤的批注,批注写的是:“这个案子的法官说了一句有意思的话——‘法律不是靠感觉执行的’。定邦要注意,做生意的时候不能因为‘我觉得应该这样’就以为法律会支持你。法律不认感觉,认的是判例、是逻辑、是程序。换句话说:如果你不能在纸面上证明,法律就不会保护你。”

李振邦看着那行批注,脑子里嗡了一声。他以前从来没有从这个角度想过问题——他从小在家族的环境里长大,习惯了凡事靠交情、靠关系、靠“我爷爷认识谁”“我爸跟谁打过招呼”。但温予彤的笔记告诉他:那些东西在法律面前不值钱。人吃人——在极端情况下,人吃人竟然是一个法律上真正讨论过的真实问题。法官的推理、抗辩的逻辑、判例的引用——那些东西在纸面上排列整齐,每一行都压着前一行,每一段都接着前一段,像一道砌了很久的砖墙,砖缝之间连一张纸都插不进去。他感觉脑子里有什么东西被打开了,像是一个他从来没意识到存在的房间,门一直虚掩着,今天终于被人推开了一条缝,门缝里透出来的光虽然细,却把他以前想不通的那些事情照出了一道轮廓。

他继续往下打,越打越快。遇到不懂的术语,他翻开温予彤借给他的那本《英汉法律应用词汇》——1975年香港政府印务局出版,厚达890页,褐色的封面上印着烫金的字,纸页已经有些泛黄了,边角被反复翻开过,折痕处的纸面已经磨出了一道细白的印子,像是那本书被人从同一个位置翻开过太多次。他一个个术语查过去,一个个判例读过去,打字机的“咔嗒”声在空荡荡的宿舍里不间断地响着,日光灯管从午后一直亮到傍晚。

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打了多久。等他停下来的时候窗外的光线已经从午后的白亮过渡到傍晚的暖金,又从暖金收窄成灰蓝色。他靠在椅背里,看着桌面上那摞已经打好的纸页,发现自己的指尖有点发酸,但脑子里那个被打开的房间还在往外延伸,门后面连着一道长廊,长廊尽头似乎还有别的房间,每一扇门都虚掩着,等着他哪天有耐心去推开。

他还没有意识到温予彤的笔记有多珍贵。她不是法律系科班出身的,她是学历史的。学历史的人自学法律有一个天然优势——她会把法律放进历史的脉络里去理解。她的笔记里会有这样的批注:

“合同法里的consideration(对价),跟中国古代的‘契约’概念不一样。中国的契是‘契合’,是关系;英国的对价是‘代价’,是交换。定邦做生意要注意,跟英国人签合同,他们认的是对价,不是关系。”

“刑法里的mensRea(犯罪意图),让我想到唐律里的‘主观恶性’。东西方的法律智慧在这里汇合了。”

“今天读到Rv。donovan,警察办案的程序合法性太重要了。定邦说屯门那边有差佬乱抓人,按这个判例,证据会被法庭驳回的。”

这种“历史视角+法律逻辑+商业实务”三位一体的笔记,是任何法学院的教科书都给不了他的。因为温予彤写这些笔记的目的从来不是为了考试,而是为了帮丈夫把美记做下去。她坐在九龙塘的书房里,在孩子们睡着之后拧开台灯,一页一页地啃那些艰涩的英文判例,她的每一个批注都是从“李定邦会遇到什么问题”出发的。李振邦读这些笔记的时候,他看到的不仅是法律,更是嫂子对哥哥的爱——这个女人用自己的历史和耐心,为大哥筑起了一道法律的护城河。

而他能扛住这种枯燥,是因为他扛过更枯燥的东西。

他从满月开始被药水泡,从会走路开始就开始练铁衣童子功。芬恩曾经私下对李祖说过一句话:“振邦才是真真正正的天才,钢筋铁骨,心如磐石。”这句话李祖后来没有告诉李振邦,但李振邦自己知道——他天资不如大哥,先天少的两个月是很难靠后天完全补回来的。芬恩用了近乎残忍的办法,把那段先天不足补上来了,但方法本身是一种反人类的折磨。横练功夫本质上就是跟自己较劲,把自己的身体当成一块铁,在日复一日的捶打里慢慢成型,该硬的地方硬,该韧的地方韧,没有一滴汗是白流的。

他记得小时候站在院子里那棵老槐树底下,李定邦在旁边帮他扶着桩。药浴的水温从大锅里舀出来的时候滚烫,热汽向上翻卷,在槐树粗糙的树皮上凝成细密的水珠,又顺着树皮的沟壑往下淌,像替那棵老树也洗了一场药浴。他咬着牙坐进去,那股灼烧感从脚底一路蹿到天灵盖,像是有无数根细针从皮肤表面往骨头缝里钻,每一根针都带着滚烫的温度,让他觉得自己成了一块正在被淬火的铁。

他哭过,从三岁开始这药水就没有一天断过。每一次都是一样的水温,一样的气味,一样的灼烧感。他咬紧牙关,牙关里发出细微的咯咯声,像是在替那具身体数着还有多少秒才能熬过去。李祖蹲在旁边看着他,没有扶他,也没有催他,只是在他快要从桶沿滑下去的时候伸出一只手,托了一下他的胳膊肘。那只手的力道很轻,但很稳,像是在说:我知道你难受,但你得自己待在水里。

十几年。他每天早上起来先扎马步,然后泡药浴,然后拍打木桩。木桩表面的漆皮被他拍掉了,露出底下灰白色的木茬;换了新的木桩之后漆皮又被他拍掉了,旧疤底下是新疤,一层叠一层,像年轮一样记录着他拍了多少年、拍了多少下。

那些年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他只记得每天泡完药浴之后那段时间他的身体总是软的,但他不能躺下,李祖说铁衣童子功的规矩是泡完必须再练半小时基础桩,不然刚打开的毛孔会重新闭上,药力就白泡了。

他就蹲在院子里,身上还带着那股药草的苦味,双手握拳架在身前,看着太阳从东边的槐树梢头升起来。他每天早上都是这样蹲着,看着太阳一点点升高,看着自己的影子从长变短,再从短变长,直到该去上学的时间。

他从来不是天才。他大哥学什么都快,他父亲学什么都快,但他不是。一道桩功别人学三天,他要练一个月才能把动作做到位;一套拳别人看两遍就能学会,他得反复摔几十遍才能把每一招每一式记牢。他不是学得慢,他只是习惯用最笨的方法把东西焊进身体里。

但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停下来,因为他知道爷爷说的那句话是对的——李家的人不是靠天赋撑到今天的。芬恩李祖楚中天——没有一个人是靠“天生就会”走到这一步的。他们靠的是每一道功夫都自己练过,每一段路都自己走过,没有假手于人。他觉得自己最幸运的不是有爷爷的功法、父亲的药材、大哥的督促,而是他从三岁起就知道一件事——他可以不聪明,但他不能停下来。

所以当他坐在打字机前面,面对那本890页的词典和一个又一个陌生的法律术语时,他发现自己并不觉得苦。那些东西看起来枯燥,但比起他小时候在药桶里熬过的那十几年,这点枯燥根本不算什么。他从小就习惯了把一件事情反反复复做到极致,做到身体自己记住、不再需要脑子去想。他所有的苦都已经吃过了。

他低头看了一眼桌面上那台中文打字机,又看了一眼那本还没翻完的词典,然后把手搭回键盘上。键帽的阻力顺着他的指腹传上来,不轻不重,像是那台机器在用自己的语言回应他。咔嗒声在已经暗下来的宿舍里显得格外清脆,在墙角折了一下,又弹回他耳边。

他停下来,没有再打字,只是坐在那里,看着窗外马料水的暮色从灰蓝变成暗蓝,最后只剩远处山脊上一道浅浅的轮廓。他把手从键盘上拿开,指尖还残留着键帽的轻微震动感,像是那台打字机也记住了他。他不知道自己打了多久,只知道自己明天还会坐回这里,后天也会,大后天也会。这台机器,这本词典,这些书,他总有一天会全部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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