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说: 无 薄被在薄被下被 连绵的雪下得密而频繁,细碎的雪花从铅灰色的天幕上无声落下,混着冷空气特有的凛冽,冻得人浑身发麻。 盛初拍了好几条视频发了条朋友圈,配字:初雪。 她很少发朋友圈,偶尔发也不过为了偶尔看朋友圈的方梅雪得知她的近况。 盛初回到别墅时间尚早,闲来无事整理好带回来的行李,又瞧见杂物间有很多她之前放着没有来得及收拾得东西t?,便拿出一本她之前堆积在箱子里的书。 刚蹲在地上想要把最下面那本社科类书籍抽出来,晚上睡觉看一会助眠,视线中出现一个跟她脚下这双仅颜色不同的拖鞋。 “把书放书房。”头顶的声音压下来。 盛初没仰头,准备把剩下几本重新放进箱子里,她真的不怎么看,偶尔心血来潮也不过看那两页。 “不用,我真的不怎么……” “会很乱。”他的声音居高临下,带着些一贯确定的口吻,也就在这一秒,盛初才忽然意识到面前的男人跟她有着年龄跟阅历的巨大差距。 盛初才点点头说:“好。” 确实会显得很乱。 沈旻听着她的语气,视线中只有她柔软的长发蓬松地耷拉在肩膀上,仿佛还能从鼻息间闻到清淡的柚子味洗发水,光镀在上面形成一圈有光泽的晕环。 他半蹲下身,挽起一截袖口的衬衫下露出清晰的手臂青筋,落拓地压在膝盖处,脖颈开了两颗扣子,露出的清隽的锁骨显处骨子里的闲散。 他随手拿起被堆叠在地面上的那本书。 盛初抬眼,同时松开手,于是乎视线跟他平视。 “我不是凶你,也不是说你不能处理自己的东西,书房有很多位置,为什么放着不用?” 盛初跟着思考为什么她不想用书房,得出的结果是她不认为这个房子是属于她的。 把那几本书放在最后一排书架上,注意到书架上摆放了很多书籍,涵盖商业、哲学、文学著作等,但都是崭新的。 见沈旻坐在书房沙发上翻看电脑,她蹑手蹑脚走出去。 中午吃过午餐,盛初窝在沙发上看了半天也只看了第一页。 从下午开始沈旻便在开会,盛初没有打扰,也处理了一些工作,又起身走到书房,敲了两下门,听到里面说“进”才推门而入。 沈旻还在看电脑上的资料,少见地戴了一副无框架眼镜,显得整个人的轮廓感愈发锋利。 他摘下眼镜捏了下眉心,目光落在穿着柔软居家服温婉肩背处,她手里拿着一本书,微微踮起脚尖试图放回原位。 “随便放就行。”沈旻把手里正在打转的笔放下,放下忙碌的工作,像是放松心情似的看着她在那费劲儿。 沈旻是个有些洁癖的人,他房间的东西摆放得整整齐齐,分门别类,大概是有些强迫症。 盛初尝试几次失败后,沉了口气,把手里的书放下塞进了趁手的书架位置。 沈旻身上还穿着西装,骨相的优势太过凸显,优越的身高把西装挺得格外漂亮利落,他不笑时带着些禁欲疏离感,但工作之余,大多又是懒散的态度。 就如此时,用那双浅瞳看着她,显得五官都温驯许多。 “你还要工作吗?” 沈旻看了一眼正在做汇报的秘书,手指捏着笔点了下桌面。 “不了。” 他站起身,整个身影都拔地而起,倜傥地走姿往书房外走,把衣服换掉洗了个澡。 盛初手机响了一声,微信里显示了一条添加消息。 显示备注:嫂子我是林梁夏,沈旻的表妹! 是那天在机场接沈旻回来的那个女孩。 盛初也知道一些沈家的关系链,林梁夏并非庄家亲生,是庄问雁的哥哥出任务时捡回来的。 庄家对她视如己出,庄家哥哥庄钦言也把人当做亲生妹妹宠爱,甚至因为她,向来听话懂事的庄钦言唯一跟父母吵架的原因便是,他们想要第二个独属于他们的孩子。 即便父母妥协,庄钦言手腕上的疤痕却没褪去过。 盛初同意了好友添加,林梁夏发了一个哭唧唧的表情包。 【嫂子!你在家吗!!我能去找你玩吗?!我跟我哥要你微信他都不给。】 盛初无法招架这样的热情,她愈发觉得跟沈旻相关的任何人都精力充沛,生命力强到让人不可置信。 【我在家,今天是周末,你要来吗?外面好像还在下雪。】 林梁夏:【我已经到门口啦!这个门是怎么开的?不给我进去爆哭】 盛初迅速起身捞起外套出门,从客厅的监控显示屏中清晰看到门口蹲着一个穿着白色棉袄的清秀女孩,散着长卷发,旁边牵着一条看着不大的小狗。 看她穿得并不多,盛初迅速踩着别墅院子里的石板路走过去给她开了门。 林梁夏的棉袄没帽子,来时也忘记戴围巾,就这么顶着一头刚下的新雪,可怜巴巴地伸出那双泛红的手,鼻尖也红红的,声音呜咽说:“嫂子,你怎么才回来啊。” 盛初被她这样子吓了一跳,不知道蹲了多久,她眼睫毛上都快结冰了。 “我一直在家,你给沈旻打电话了吗?他开会可能没看见。” 林梁夏当然是故意的,此时更为肯定她的突破口没找错。 她一眼就能看盛初会心软。 沈旻都结婚了,难道不听老婆的话吗?她家里上上下下除了庄钦言,都听老婆的话。 “我害怕打扰你,就等了一会,你看!小狗,我捡来的,是条小金毛,可爱吧?我给它检查过了,也打过一针疫苗了,它超级乖的。”林梁夏兴致勃勃举着小狗。 金毛幼崽时期长相极为呆萌,看着只有两个月大,很粘人也不怎么叫。 盛初轻笑了声,点了点头,又问:“能摸吗?” “当然了,它超级乖的,你随便摸。” 林梁夏疯狂跟小金毛使着眼色,也不知道它有没有看懂。 嫁入豪门的机会只此一次,把握不好就只能去捡垃圾了。 盛初蹲下身,伸出手试探着摸了摸它的脑袋,小狗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看着它,任由她摸着,又很乖地在她掌心蹭了下,冰冷的雪天,这种毛绒感在手下很舒服。 盛初眼睛都跟着有些亮光,心都要化了,又问:“它叫什么名字?没有找领养人吗?你在哪捡到的?” “还没名字呢,被之前的领养人退回来了……我在我们学校附近,我问过了,说是被遗弃的。” 盛初愣怔了一下,看着面前的小狗,才两个月为什么要遗弃? “为什么?” “它身体不太好……就是,可能,活不了多久。”林梁夏心里发虚地注意着盛初得反应,又着急地说,“也不是说不久,三四年还是可以的,养得好的话十年也没问题!也不是传染病,我还在学校没法养,不然我肯定就养了,你看它这样还流浪的话肯定三四年都活不成了。” 林梁夏说着自己都有些心虚,但表情又很无可奈何,只能把怜惜的眼神放在小狗身上。 盛初摸了摸它的脑袋,小狗像是听懂了什么,舌头在她手掌心下舔了舔。 迈着小腿摇着尾巴,在她周遭转了一圈。 盛初听懂了她的意思,也明白过来为什么那天林梁夏要去接沈旻。 “可是沈旻不喜欢小动物。” 盛初还记得那天在老宅门口,他隔了好远的距离站着,没有要过去的意思。 她原以为是对她的社交不感兴趣,但后来盛初发现他跟庄问雁都不喜欢小动物,连对那只鹦鹉都抱有视而不见的态度。 林梁夏耷拉着脑袋,她当然知道,不光沈旻,庄钦言也不喜欢。 俩坏人,对小动物没有一点同情心。 手机响了两声,显示一个数字s,是盛初给沈旻的备注。 她回头看了一眼别墅二楼的落地窗,书房的玻璃被反射过去的寡白光线蒙着,只能隐约看到一个穿着居家装的男人身高腿长地屹立在窗前,眼神往下睥睨。 “怎么了?”盛初鼻尖被冻得没知觉,嘴唇说话都不太利索。 比起怕热,她受不了一点冷,这会儿已经有些头疼了。 “回客厅聊。”电话那边被过滤的声线带着和缓的声调,简洁落下话。 盛初愣了下,下意识看了一眼林梁夏被冻红的手说:“好。” 雪下得愈来愈大,盛初跟林梁夏牵着小狗往客厅走。 盛初侧头看向她问: “你明天有课吗?” “有啊,早八呢。” 林梁夏抓了抓脑袋笑了笑说:“我跟同学做了个小动物救护站,冬天太冷了好多小猫都被冻死了,但是已经有好多被收养了。周末就一直在忙……” 如果这个小狗没人养,她就只能求庄钦言了,大不了再跟他睡一觉。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